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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违规行为举报监督受理方式、内容及流程

【文章来源:】 【作者:无】 【发布时间:2025-07-13】 【点击量:


一、举报监督方式

全县教育系统违规行为举报监督电话:6221975、6272676。受理时间为: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,14:00-18:00(夏季)/13:30-17:30(冬季);非工作时间可通过指定邮箱cljyjwj@wf.shandong.cn反映相关问题。

二、举报受理内容

1.师德师风问题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侮辱学生人格;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;有偿补课;违规饮酒;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教师宴请;违规操办或参与“升学宴”“谢师宴”。

2.学生权益侵害。校园霸凌事件处置不力;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性骚扰、侵害学生线索。

    3.招生考试违规。违规招生宣传(虚假宣传、承诺录取、诋毁他校等);违反招生政策(超计划招生、掐尖招生、跨规定区域招生等);违规泄露、提供学生个人信息给外县学校或招生机构,收取不当利益,帮助输送学生到外地;其他违反招生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。

4.校园安全问题。对已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(如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实验室安全、交通安全,特别是防溺水工作漏洞等)长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;瞒报、迟报安全事故。

5.其他违规违纪行为。如违规收费与征订教辅资料、校服;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团员(入团)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;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。

三、举报受理流程

1.信息汇总。提倡实名致电反映,鼓励提供具体线索、证据(照片、录音、录像、文件材料等)。对实名举报的线索信息将优先办理、严格保密。

2.核查处理。建立举报线索台账,按照管理权限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组织力量认真核查。对核查属实的举报,将依法依规、从严从快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处理结果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。

3.责任归属。对恶意举报、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责任。